3)第四十三章 第 43 章_八零年代嫁混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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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重,走在满是红纸的地方,无从下脚,回头看一眼李蓁蓁,表情委屈巴巴,像是在对李蓁蓁说,它不是故意的,是它身体庞大,地上都是红纸,它想躲避也来不及。

  李蓁蓁揉揉大狼狗毛茸茸的脑袋,好笑着让它到一边儿玩,她越来越觉得大狼狗像个人了,表情丰富,十分聪明。

  “刘大爷,裁剪的活儿我来,你专心写字。”李蓁蓁小心躲闪,走到刘大爷旁边,搬了个凳子坐下,自然接过刘大爷手中的刀。

  她长时间做衣服,对于裁剪的度量把控精确,红纸上下对齐,速度比刘大爷要快。

  有人帮忙,刘大爷也得空歇了歇腰,又是裁剪又是弯腰写字,长时间他也吃不消。

  李蓁蓁比照刘大爷之前裁剪的形状,剪出的大小相同的对联。

  刘大爷写好的对联,李蓁蓁全部都拿起来在后边的竹竿上晾晒,对联上墨水已经风干的,她直接收起来放在旁边不占位置。

  李蓁蓁拿着晾干的对联,一时看的有些入迷,刘大爷写出来的毛笔字,一如他人般端方正直,坦坦荡荡。

  人心正,写出来毛笔字也带着正气。

  “刘大爷,毛笔字您得写了有几十年了吧,这功底可不是一朝一夕能练出来的。”李蓁蓁用几根指头小心捏起对联,谨慎摆放,不能糟蹋了写对联人的一片心意。

  刘大爷拿红纸的手一顿,笑了出来,回忆起了当年的往事。

  “五十五年了,我六岁进学堂,那时候学的就是毛笔字,先学毛笔字,后来才慢慢握铅笔。”

  李蓁蓁闻言倒吸了口凉气,五十五年,不是五十五天,这中间相隔的是旁人不知道的毅力。

  刘大爷叹了口气,又道:“当时教我们毛笔字的是位六十来岁的老先生,他右手没有大拇指,照样握得住毛笔字,后来不是提倡写硬笔字,毛笔字这种逐渐写的少了,学校教学也都很少再教毛笔字。当时和我一同在学堂的同学,他们都放下了毛笔,我也想要放下的时候,想起了这位没有大拇指的老师。”

  “右手没有拇指,握笔的手照样稳稳当当,一笔一画行云流水,他写字的时候,谁也夺不走他手中的笔。克服了千难万险,他仍旧要写毛笔字。

  我手上握住铅笔的那刻,心也动摇过,后来想起这位老师,我就再没动摇过自己的心,硬笔字和毛笔字,并不冲突。”

  “这么一坚持,不敢想,已经五十五个年头了。”

  刘大爷不知道想起什么,收住了话头,垂下头磨两下墨,继续写对联。

  如果儿子儿媳没出事,他应该会去上老年大学,去系统的学习毛笔字,认识那些志同道合的朋友。

  两个人都是公安,工作忙,三四十岁才有小平安一个孩子,后来……

  刘大爷不断倒吸气让自己压下心中的酸涩,不能去想那些事情。

  他不能落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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