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47章 诡辩!_让你打官司,怎么全都无罪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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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47章诡辩!

  「啊,我好像听懂了!就是说如果赵凯不想办法救他的儿子,反而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是吧?」

  「是吗?好像只是说有这个义务吧?」

  「有义务就代表着就责任啊,不履行义务不就是要负责任,一看楼上就没好好听讲。」

  「听起来很有道理的样子.」

  「醉驾也要负责,不送儿子去医院也要负责,进退两难了属于是。」

  「所以解决这个困境的最好办法就是不生儿子?」

  「相对来说不酒驾应该更容易实现一些吧?」

  网友们各抒己见,讨论的相当激烈。

  而平常及时给网友们普法的张紫瑜,此时正在冥思苦想。

  父子之间确实有法定救助义务。

  虽然在实践中这样的情况很少,但不可否认的是,如果能救而不救,确实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。

  但是醉驾毫无疑问是危险驾驶的法定情形,按照规定肯定是要判刑的。

  所以,当两者不可兼得的时候,到底应该怎么办呢?

  似乎无论选择哪边,都要面临法律的制裁。

  这是怎么回事?

  法庭中,王风数次张口,却久久没有蹦出一个字来。

  职业本能告诉他,赵凯的危险驾驶毋庸置疑。

  而这也是他今天作为公诉人出现在这里的理由。

  但任真提出的,法定义务的冲突,确实也是现实存在的。

  所以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?

  王风突然意识到,办案太久,自己似乎已经很久没有研究过基础的法律理论了。

  义务冲突,听起来很熟悉的一个词。

  在上学的时候,很多老师似乎都讲过这个问题。

  可现在怎么一个都想不太起来了呢?

  “公诉人,对辩护人的意见,你还有什么要说的吗?”

  任真说完之后,王风沉默良久,庭审也不能就这么僵着。

  徐扬帆就扭头提醒了一句。

  其实她很能理解王风的处境。

  本来简单明了的一个醉驾案,被告人还签了认罪认罚具结书。

  按照以往的经验,公诉人站起来读一下起诉书,大家互相看一下证据。

  然后辩护人再说几句什么情有可原、应当从轻处罚之类的话,这个案子就这么结了。

  谁知道今天会是这么一个情况?

  别说王风了,就连徐扬帆,现在脑子中也满是那个问题。

  法定义务发生冲突时,应该怎么解决?

  以前没人提的时候就不说了。

  现在辩护律师直截了当的说了出来,肯定不能当做没有听到。

  还直接按危险驾驶判?

  那肯定是不合适的。

  难道是无罪?

  应该也不太对。

  光是想到这里,徐扬帆就已经很头疼了。

  还好,她还有思考的时间。

  并且身边虽然没有其他法官可以商量,但是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发言,都可以作为她思考和参照的依据。

  徐扬帆一时间有些庆幸。

  “我”

  王风犹豫了许久,终于还是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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