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5章 参考答案就是正确答案?_让你打官司,怎么全都无罪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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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25章参考答案就是正确答案?

  “公诉人再次提到了被告人和被害人的夫妻关系,还是那个理由,我们的法律规定,违背妇女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关系的,构成犯罪,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。”

  任真不慌不忙道:

  “我们有哪条法律规定,丈夫违背妻子意愿强行与其发生关系不构成犯罪吗?”

  “又或者是有哪条法律规定,领了结婚证之后,妻子就在婚姻内失去了拒绝丈夫的权利吗?”

  “据我所知,应该是没有的。”

  任真甚至一脸认真的思考了一下,就连审判庭上的张黎夏都翻了个白眼。

  怎么可能会有这样的法律规定?

  之前已经提过这一点,黄景没能给出有力的回应,任真便抓住这一点死追猛打。

  就是看准了你给不出正面回答!

  “关于辩护人提到的,本案情况不符合以往任何认定标准,这我倒不是十分清楚,不知道公诉人能否解释一下所谓的认定标准?”

  就算任真不问,黄景也准备拿这一点作为武器。

  但本来就做好的打算,现在被任真主动提出,黄景却莫名的没有了底气。

  太憋屈了!

  但黄景还是给出了答案:

  “虽然我国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,但根据以往经验来看,我们对于婚内强奸的认定是非常谨慎的,一般只有符合以下几种情况的,我们才会考虑婚内强奸的可能性:

  第一,夫妻感情不和,长期分居达两年以上的。此时若男方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的,应当认定为构成强奸。

  第二,在夫妻诉讼离婚期间,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,同样应当认定为强奸。

  第三,长期使用暴力手段强奸妻子,对妻子身心健康造成严重伤害,有伤情证明和证人证言的,应当认定为强奸。

  在以上几种情况下,我们认为男女双方之间的感情基础已经丧失,只具备形式上的夫妻关系,所以才会认定为构成婚内强奸。”

  听了黄景的发言,审判庭几位法官点了点头。

  能够坐在这里审理上诉案件的,无一不是经验丰富、见多识广的法官。

  黄景所说的情况,的确与他们一贯处理婚内强奸的标准相一致。

  “本案中,被害人与被告人刚刚结婚不久,显然不属于第一种情况;而两人也并没有提起离婚诉讼的记录,因此也不属于第二种情况;在案发当天,张闻海虽然对温璇实施了暴力手段,也对温璇造成了一定的伤害,但这并非常态,所以也不属于第三种情况。

  综上所述,公诉人认为,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不属于婚内强奸的任何一种情况。”

  「本来觉得板上钉钉的事,怎么这么一听,感觉又不是那么回事了呢?」

  「按照这样来说,好像还真不属于这三种里面任何一种情况啊。」

  「扯淡!管你有没有结婚,强迫就是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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