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205章 法不强人所难,别开上帝视角_让你打官司,怎么全都无罪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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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205章法不强人所难,别开上帝视角

  听起来好像有点道理?

  随着秦守山坐下,朱建飞的眉头微蹙。

  认定正当防卫最重要的前提,就是不法侵害现实存在,并且正在发生。

  而像余家明这种,反击行为造成了死亡结果,如果想要不负刑事责任的话,对应到法条中,就是任真刚才提到的特殊正当防卫,也叫做无过当防卫。

  那么在刘成龙没有使用刀刃的前提下,余家明面临的危险,好像确实达不到特殊正当防卫中的“行凶”?

  再加上刘成龙的刀是自己脱手,这时候说余家明面临的危险下降,也的确挑不出毛病。

  至于余家明前两刀已经造成致命伤,刘成龙已经没有能力再去拿刀这个观点

  正在朱建飞对秦守山的观点一一分析之时,任真已经站起来,打断了他的思绪。

  “对于公诉人所说的,刘成龙刚刚下车之时,对余家明的殴打因其同行人的劝阻,并不足以使余家明陷入紧急危险之中,这点辩护人是认同的。”

  闻言,余家明的心又往上提了提,秦守山心中则是有些得意。

  我的观点无懈可击,你当然得认同!

  “除此之外,公诉人的观点,辩护人全部持有异议。”

  任真的下一句话,让秦守山的笑容僵在了脸上。

  全都有异议?

  好大的口气!

  “第一,公诉人说刘成龙砍向余家明的第一刀,使用的是刀背而非刀刃,这是事实。

  但是案发当时,除了刘成龙自己,谁也不知道这一点,更不要说被攻击的余家明本人。

  辩护人想说的是,判断当事人面临的危险到底有多紧急,又是否属于正当防卫相关规定中的‘行凶’,并不能单纯根据当事人行为的危害程度来判断。

  诚然,刘成龙砍向余家明的第一刀,使用的的确是刀背,但是在不知道这一事实的前提下,不要说余家明本人,就算是在旁观者看来,这一行为绝对也称的上是‘紧急危险’了。

  更不要说,刘成龙所使用的砍刀是双面开刃,虽然他砍余家明的时候并没有使用刀刃,但其锋利程度也完全能对其生命造成威胁。

  就算是把菜刀,用刀背也是能砸死人的,更不要说那是把足足有五六十厘米的砍刀,我想刘成龙随车带着这把刀,总不会是用来切菜的吧?”

  说到最后,任真的语气有点戏谑,秦守山的眼睛则是微微眯了起来。

  对面这个年轻律师,好像也不是只会念法条啊?

  而审判席上,几位法官也是暗暗点头。

  秦守山刚才说的这点有一定道理,刘成龙没有使用刀刃,给余家明带来的伤害确实会小一些,但那是对比而言的,即使没有开刃,那种样式的管制刀具,能够带来的伤害也不容小觑。

  而且任真还提出了秦守山刻意回避的一点,刘成龙的行为到底有多大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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