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67章 为了保护野生动物,不能判!_让你打官司,怎么全都无罪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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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167章为了保护野生动物,不能判!

  发现自己的想法有些危险,罗新燕连忙中止了思考。

  知道自己举的例子有些极端,任真并没有过多展开,只要让法官们有所警醒就可以了。

  其实从律师的角度来看,他在法庭上想要说的都是有用的,但是听在法官的耳朵里却未必。

  所以在部分地方着重强调,用合适的方法让法官真正听到心里去,这样才不会让自己的工作成果白费。

  “随着近些年来经济社会的发展,不少野生动物的繁育得到突破,一些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已经形成了稳定的、完全不依赖野外资源的人工繁育种群。

  因此在刑事追究上,不应当将涉人生繁育野生动物的案件,于涉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野生动物的案件同等对待。”

  任真语速再次拉到最慢,给书记员充分的记录时间。

  这些可是要让法官着重参考的,你可得一字不落的打上,别摸鱼了啊喂。

  “并且对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稳定的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种群,和野外种群按照同一标准进行管理,一律适用完全相同的定罪量刑标准,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和野生动物保护,也不符合社会公众的一般认知。

  所以我想无论是从保护野生动物的角度出发,还是从完善相关法律体系的视角看,本案被告人郭天松所出售的鹦鹉,都不应当被视为刑法规定中的,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、濒危野生动物,不应当受到刑事处罚!”

  终于看到任真坐下,罗新燕松了口气。

  结束了。

  太难了这个法官做的。

  不过在任真的这番辩护意见过后,不得不承认,罗新燕对于这个案子,出现了全新的认知。

  尤其是任真最后的那几句,他故意把“人工繁育野生动物”几个字咬的很重,似乎就是为了告诉法官,都是人工繁育的了,还能是野生动物吗?

  不过任真的辩护,也是给法官释放了一个妥协的信号。

  我承认郭天松是养了刑法规定的野生动物,但是这跟真正的那些野生动物保护案件有明显区别,光是从刚才说过的社会危害性来看,要是这也能按那些案子判,到底是这个案子重判了,还是那些案子轻判了?

  为了经济发展,为了野生动物的保护,为了法律体系的更加完善,不能判啊法官大人!

  罗新燕突然觉得有些棘手。

  本来她的想法是,依然根据2000年的司法解释来判,只是考虑到郭天松这个主观恶性不大,社会危害性几乎没有,确实可以轻判。

  至于公诉院的量刑建议

  他们建议他们的,我不采纳就是了。

  但那是之前的想法。

  现在任真的辩护意见已经非常明确,他们作为法官也不可能完全无视。

  其实任真的思路是从最朴素的认知出发的,人工养殖的动物,那能是野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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