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)第123章 不止第一次_让你打官司,怎么全都无罪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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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去非点头,这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。

  公诉机关给出量刑建议,是结合起诉之前被告人的各项表现和情节而定的,两年半本就是考虑到认罪认罚给出来的,现在这个情节消失了,量刑建议加重是必然的事情。

  当然,怎么加重也只是建议,最后法院怎么判,还是得看他们法官的判断。

  “关于这点,被告这边有没有什么想说的。”

  宁去非看向任真和宋家乐:“撤回认罪认罚,对被告的量刑是不利的,你们确定不认罪认罚了吗?”

  言下之意,现在大家坐在一起,伱们对认罪认罚反悔这件事情,还有反悔的余地。

  “我们确定。”

  任真平静的说道:“被告没有犯罪,我们当然不可能认罪。”

  这是要打无罪辩护啊?

  宁去非多少有些意外的看了他一眼,但也没再多说什么。

  “那被告这边还有什么异议吗?可以提出来。”

  任真从包里拿出几沓A4纸,分出来了几份。

  “辩护意见可以随后再交,庭前会议我们不讨论实体问题,只针对程序上的问题讨论。”

  见状,宁去非提醒了一句。

  从理论上来说,庭前会议是不针对案件的实体性问题进行讨论,避免法官对案件形成预断、

  如若不然,相当于庭前会议就把庭给开了,那正式庭审就显得不怎么必要了。

  这也是很多地方不愿意适用庭前会议的原因之一,一不小心讨论的问题就超出范围了,到时候再被别人挑出毛病,这个庭前会议就白开了。

  但起码就这点来看,宁去非对这个会议的把握还是比较到位的,防止在正式开庭前侵害被告人的诉讼权利。

  看来试点没白试。

  任真心里对这个法院的观感又好了一些,冲法官摇了摇头:“我不是要提交辩护意见,我是对执法机关和公诉机关在各个阶段的程序有问题。”

  “哦?”

  宁去非来了精神,这妥妥的就是应该放在今天讨论的事情。

  看来今天这个庭前会议没白开!

  任真把手里的材料递给宁去非,然后又给对面的高奇林递了一份。

  每张纸上的字不多,但是非常简洁,后面还附了相关证据,让人一眼就看出来任真的问题在哪。

  “第一点,根据我国刑诉法第三十四条规定,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的时候,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。

  但是根据询问笔录的内容,以及被告人的陈述来看,侦查机关在首次讯问时,并未告知宋家乐其有此项权利。

  这直接导致了宋家乐对自身处境认知错误,甚至以为自己是在接受行政拘留,何其可笑?

  这是对被告人诉讼权利赤裸裸的侵犯!”

  反正庭前会议不是庭审,侦查机关又没在场,任真的话没有丝毫客气,让法官和公诉人脸色稍稍变了变。

  虽然被指责的不是他们,但同为公务人员,这律师多少有点不考虑我们的面子吧?

  “宋家乐,在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的时候,没有告知过你可以委托律师吗?”

  宁去非问了一句,同时翻到了后面询问笔录的复印件。

  “没有。”

  宋家乐摇头:“不止第一次,每一次他们都没告诉过我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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