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第102章 讯问_让你打官司,怎么全都无罪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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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第102章讯问

  “你们上次与G市公诉院的出庭公诉员达成一致的部分,在此就不再赘述,我来明确一下尚存争议的几个点:

  第一,原审被告人时浩,在与优恩公司达成三十万的和解协议之后,时浩是否还具有向优恩公司索赔的意图,其接受媒体采访的行为,是否是出于利用媒体向对方施压的想法;

  第二,时浩对于向优恩公司索赔的两百万,是否具有合法请求权;

  第三,在20XX年6月29日,时浩在与优恩公司取得联系后.”

  任真的笔尖时不时划动,在记下一些东西的同时,也在跟上次开庭的信息作对比。

  “.是否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。”

  胡书阁终于念完,任真的笔也停了下来。

  完全一致。

  稍微松了口气,任真合上笔帽。

  虽然顺序有所调整,但是内容上没有任何改变,应该是高院的法官们按照自己的逻辑进行了梳理。

  看来他们的准备真的很充分,足以看出对这个案件的重视。

  “我们的意见与上次开庭一致,没有更改,没有补充。”

  任真又细细的看了一遍,终于确定。

  “好。”

  胡书阁点头:“那接下来对原审被告人进行讯问,未经合议庭允许,其他人员不得擅自发言。”

  常嘉航下意识的扭头看了一圈。

  这个屋子里,除了法官和时浩,就只剩下任真他们两个人了。

  是谁不得擅自发言,很明显了。

  “时浩,你在五年前,也就是20XX年的X月X日与优恩公司签订了补偿协议,主要内容为优恩公司向你支付三十万元,伱承诺.对以上内容,你是否认可?”

  审判长的脸色冷峻,语气没有丝毫波动。

  尽管早已经做过心理建设,但时浩还是有些不习惯。

  之前的法官,虽然不至于说和颜悦色,但是说话也大都比较温和,不涉及法律上的问题,甚至能听出来一丝商量的意味。

  但是今天这位法官的问话,明显就没有一点感情,更像古代那种县令坐在上面,冷面无情断案的感觉。

  不过想想法条中对于这个程序的规定,审理方式有一条为“讯问被告人”,讯问这两个字,注定了法官的发问会更加严肃。

  深吸口气,对法官的问题在脑海中过了一遍,时浩缓缓开口:“认可。”

  “在签过和解协议,拿到了优恩公司的三十万之后,你又于同年X月X日接受了平果电视台的采访,请阐述一下接受采访的原因。”

  来了。

  这个问题是意料之中的,时浩反而镇定了一些:“电视台联系到我,最开始说想了解一下我女儿的情况,在交谈的过程中,我说我们作为消费者,对于优恩公司的此种行为有知情权和发言权。

  然后记者就说,他们准备做一期报道,报道内容就是对优恩公司以及其他有相似行为的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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