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)第230章 全县发动,幼儿园里采购的惊叫!!_别叫我小兄弟,请叫我原告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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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发现疑似毒萝卜千万不要食用并立马报警,河府会有专门的人员上门检测,谢谢大家。”

  苏凡此时对着镜头说道。

  态度十分诚恳。

  因为他是真心不想自己的家乡再出现恶性案件了。

  “辛苦大家帮忙转发这个消息出去,我现在也将这个消息发到了本地的媒体人群里!”

  江江愣了一下,很快就反应了过来。

  果然还是自己的格局低了啊。

  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找到这毒萝卜,那些提问确实可以往后延一延。

  很快在苏凡的呼吁之下,西南、江阳、河府不少家族群、同学群、同事群、行业群等等开始转发。

  一时之间毒萝卜消息铺天盖地。

  “呀!!!”

  某一间幼儿园里。

  采购拍桌而起。

  时间、地点、车辆颜色吻合!!

  她立马跑到了厨房,这会儿厨师们正在清洗相关的食材,而几大袋萝卜正好就放在旁边!

  “呼——”

  她松了一口气。

  这里可是有一百多个孩子呢!

  因为她们这是私立的幼儿园,食材这一块基本上都是自己采购的。

  也没有那么多检验的流程!

  好在早餐孩子们是吃牛奶加一点点心,而这萝卜是中午的食材。

  要不然这可就真出大事了!

  很快这一名幼儿园采购老师就报了警。

  警方一听是幼儿园立马上门检测。

  果然是毒萝卜!!

  在场的工作人员和警察都松了一口气。

  幸好发现得早。

  要不然一旦这萝卜给孩子们食用的话后果简直不堪设想。

  而这一则消息也很快发布了出去。

  并引起轩然大波。

  当然这也是后话。

  此刻的直播还没到八点半,访谈还在继续。

  “苏律师,就刚刚熊家明的行为涉嫌违法吗?不但是网友想知道,其实就连我也想知道刚刚对方的话是否涉嫌威胁和诋毁他人声誉?”

  江江询问道。

  “涉嫌威胁这个是肯定的,诋毁声誉应该是捏造事实诽谤,这个认定的话就有点麻烦了。”

  苏凡回答道。

  之前的熊家明是肯定涉嫌威胁。

  但要是根据刚刚他说的访谈那一段话认定诽谤的话不是说不行,只是说有点麻烦。

  因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事实公然损害、侮辱他人人格和名誉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
  这里所说的“侮辱”,是指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,公然低毁他人人格,破坏他人名誉的行为。

  对方刚刚造谣他们两个在床上访谈。

  那这也确实是涉及到了公然诋毁、公然损害。

  但这要讲一个影响程度。

  而这个罪名如果成立的话,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,基本上也够这位熊主任喝上一壶了。

  “原来如此。”

  江江微微点了点头。

  “骑上我心爱的小摩托,它,他永远不会堵车。”

  就在这一刻苏凡的手机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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